《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自9月1日起施行,为进一步提升车站干部职工文明法治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,池州汽车客运总站多措并举,扎实做好《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学习宣传工作。
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《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精神实质,我站在学习教育上采取支部党员专题学习、职工集体学习等方式,以电子显示屏、单位微信工作群等为载体,广泛转发《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内容,号召每位职工应当遵守文明行为规范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,在车站掀起领导干部带头学、党员群众主动学的学习热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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